浙江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自1989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九届。十余年来,我校学生在竞赛带动下积极投身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推动我校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浓厚学校科研氛围,深化校园科技文化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全面提高自身修养和科研素质,提升校园文化的学术品位,打造学生科研精品,同时也为参加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作充分准备,学校决定举办浙江师范大学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目前,竞赛领导小组和组织委员会已经成立,筹备工作正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同时,竞赛以作品获奖数和获奖等次为依据综合计算各院参赛得分,按总分排位评比组织奖,奖励在比赛中成绩优异的学院。
三、评审机构
竞赛设2006年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和社科处提名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四、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全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和硕士研究生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作品申报简表附后)。
五、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竞赛开展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和社科处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收到文件后,各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宣传、组织、作品筛选等工作。
(二)竞赛开展阶段(9月)。各学院将选送的作品报至团委(参赛作品及申报书一式二份,需打印)。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11月上旬,竞赛组委会在选定作品的基础上,评选表彰2006年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竞赛对作品申报的主题、数量、时间等要求,组织好作品的申报,以保证竞赛的成功举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联系人:胡丽娜,电话:2298222,电子信箱:HLN1979@zjnu.cn
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06年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